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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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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现将学校纪委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 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保障开局起步的重要意义,杜绝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清廉之弦;要压实政治责任,及时传达、认真学习贯彻两个《通知》精神,细化落实举措,加强教育提醒,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确保《通知》精神落地见效;要认 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市纪委监委节前公开通 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以实际行动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严明纪律规矩

    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节日文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或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运用财政支付、公车管理、网上办公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严格监督检查

    元旦、春节期间,各职能部门要高度关注《通知》所列“四风”重点问题,紧盯苗头倾向,坚持纠树并举,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四风”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履责不力,发生“四风”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并通报曝光;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信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优先处置、严格执纪、追责问责。监督举报电话  0516-83262246,监督举报信箱:xzhmujw@163.com